配偶一方死亡,另一方可以送养未成年子女吗? - 烟台婚姻家庭律师网 |烟台律师|家庭婚姻|烟台婚姻咨询|烟台离婚律师|婚姻法律咨询|烟台离婚网|烟台法律顾问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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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一方死亡,另一方可以送养未成年子女吗?

 

《收养法》第十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,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,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。

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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